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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柳州推新举措解决污染问题每县至少建5个生态村
    2013-02-27 12:46:07 3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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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今年,柳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有新举措,重点抓好自治区级生态村这项基础细胞工程,力争每个县至少有5个村完成自治区级生态村的申报和验收,加快推进自治区级生态市示范建设。

      柳州市于2006年启动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工作。按照考核标准,自治区级生态村的基本条件包括:制定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,规划科学,布局合理,村容整洁,宅边路旁绿化,水清气洁;村民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,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;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;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,倡导生态文明。

      目前,柳州市已有柳南区太阳村、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产口村等9个乡村获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。从今年起,柳州市将深入开展自治区级生态市示范建设指标考核工作,重点抓好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这项基础细胞工程,力争每个县至少有5个村完成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、验收工作,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,推动柳州市农村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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